核心提示
一次看似普通的撞车事件,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原因,检察机关抽丝剥茧,最终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办案人:张贵贤
职务: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2023年8月的一天,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出租车司机郭某遭遇了一场不普通的“撞击”事件。这天,郭某照常驾驶出租车从加气站缓缓驶出,准备并入马路行车道上。突然,车尾传来“砰”一声巨响,郭某立马意识到:车被撞了。回头一看,只见另一辆出租车正撞在郭某出租车的左后尾部。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郭某不禁怀疑:自己并线进入车道时,分明确认了后方没有车辆,可以安全通行,这辆车怎么就突然出现了呢?
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事故的时候,郭某越来越感觉这辆肇事出租车看着有点眼熟。经过仔细回想,郭某突然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件小事:半个月前,他曾和这个肇事司机有过“一面之缘”。当时肇事司机正开黑车载客,郭某路过此地,好心提醒乘客乘坐黑车是不安全的。郭某怀疑,这个司机是故意撞他的车来报复。
交警根据郭某的提示,调取了肇事司机李某驾驶的出租车的行车记录仪录像。综合种种情况确认李某果然是因为开黑车载客的事对郭某怀恨在心,当日偶然发现郭某在加气站加气,便蓄意策划了一场“报复性”撞击,伺机故意伪造郭某负全责的交通事故,企图获得赔偿。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鉴定,李某造成的郭某财产损失达到8000余元,并存在利用交通事故伪造现场以骗取赔偿的恶意企图。
2024年7月10日,我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李某及其家属自知理亏,主动联系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24年8月6日,我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大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8月21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蓄意策划的一场“报复性碰瓷”,其行为已远远超出了简单的交通事故范畴。李某这种因个人恩怨而故意报复的行为不仅是对郭某个人财产的侵害,更是对社会诚信、对刑法尊严的挑衅,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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